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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国内外游客突破7000万人次,其中海外游客增加3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增加100亿元达到400亿元人民币”,在高标准的旅游发展目标前,云南省旅游业今年将“大动干戈”,从市场促销、培育旅游精品、推行改革、区域合作和建立机制五个方面入手。
结合即将开幕的2005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5月和10月的国内、国际旅交会等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云南省将采取多种手段开展旅游市场促销活动。据介绍,具体将采取政企结合,以企业为主的方式赴海外促销;省地结合,开发澜沧江-湄公河黄金旅游线和越南北部旅游;通过加强旅游行业与新闻媒体联系,把行业自律和公众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推行诚信旅游;在下个月举行的国际旅游节期间,云南方面将邀请近百家海外主流媒体和大旅游商前来体验,从而提升云南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据介绍,今年旅游促销的重点放在了日本、韩国、泰国、印度等亚洲国家,以及港澳地区。目前,已经和日本JTP旅行社达成协议,由其承接10000名日本游客包机到云南旅游。云南方面还和日航等机构达成了初步协议,据估计,今年到云南日本游客同比将增加3万余人次。另外,从去年11月起河口口岸可以办理签证,这意味着到越南的30万第三国游客中,一部分有可能成为云南的游客。据估计,凭借良好的软硬件旅游条件,1/3的越南第三国游客可望被吸引到云南。
在吸引海外游客方面,云南省旅游部门用心良苦。据悉,招揽海外游客奖励办法即将实施,对于招揽海外游客人次等四项指标排名前五位的国内外旅游机构,每个指标将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据介绍,要想实现云南旅游业的发展壮大,省内需要有20个年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大旅行商。而现状是,生意最红火的康辉旅行社、昆明国旅年毛收入也只有2、3亿元,省内旅游行业平均利润还很低。
前不久的一份调查显示,目前昆明约半数的旅行社处于亏损状态。而一些旅行社在市场上一味滥价,对市场造成冲击。在今年推进的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改革中,用行政和市场压力促依赖型企业退出市场,并促成旅游企业向联合体-批零体系-大旅行商转变。
云南省今年将加快旅游行业国有股份制改革,全面推进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国有旅行社进行股份制改革,小旅行社向批零体系转变;推进国有饭店股份制改革;继续推进旅游景区经营权改革,去年云南省在这一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33个共计30亿资金的项目成功转让;推进协会体制改革,使旅游行政部门和中介协调工作。
另外,今年着推进法律机制、诚信服务机制、转办机制、安全旅游机制、从业人员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
在旅游行业中一直备受争议的小费和回扣将有“名分”,新制定的《云南省旅游业管理条例》已经进入终审阶段,年内可望实施。原《云南旅游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禁止导游收小费和回扣的规定将被删除。
云南旅游业在最近几年迅猛发展,1997年制定出台的《云南省旅游业管理条例》在实践中越来越凸现其与市场运作规律不适应等弊端。在云南建设旅游文化大省的背景下,2003年新的条例开始制定,去年进入了审议,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目前已经进入人大审议阶段。据透露,新条例的最大特点就是紧密结合云南省的旅游发展实际,符合国际惯例和市场规律,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提高了解决不确定和难点问题的可能性。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条例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按照转办制度,一些涉及部门多的问题的处理有了法律依据。
遵循市场规律也是新条例的一大特点。据介绍,1997年制定的《云南省旅游业管理条例》明确:导游员、驾驶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索要小费、收受回扣。这不符合国际惯例,实际操作起来也很困难。因此,新条例中取消了这一“禁令”。
新条例中还明确了旅游者的义务,力求杜绝少数旅游者的恶意行为。同时明确了旅游执法主体和仲裁机构,明确了执法依据。(李飒) 稿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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