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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价格陷阱 不能只靠发文

2015年11月05日08:17  来源:深圳特区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避免价格陷阱 不能只靠发文

  “双十一”网购狂欢节近在眼前,如何避免掉入虚标价格、虚假折扣的陷阱,成为“剁手党”关心的话题。日前发改委专门发文,对“双十一”购物节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规范,明确规定卖家不得使用“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

  “今日特惠”没有原罪。实际上“今日特惠”只是营销的一种策略,吸引消费者的一种手段。如果人家商家的“今日特惠”真的是当天的特惠,何须遮遮掩掩的?价格确实属于特惠的范围,不让商家标注也是不合适的,这侵犯了商家的自主经营权。市场经济之下,只要不违法不犯罪,监管部门也不能因为掌握着权力就任性。有错的不是“今日特惠”,而是虚假的“今日特惠”,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监管部门要想杜绝“双十一”的乱象,就要实打实做些事情,无论是电商承诺,还是不再使用“今日特惠”,这都不是有力的手段。严格管理,依法查处,让其损失超越不法收入,才是真正的亮剑。

  ——郭元鹏

  发改委的发文无疑是对“双十一”秩序的未雨绸缪。近年来,电子商务以锐不可当之势冲击传统商业模式,但是信用问题却始终制约着网购由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健康的电商平台需要规范的秩序。随着电商平台的丰富,消费者可选择的范围更加广泛,电商所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电商唯有建立良好的信用,方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主动。发改委在“双十一”来临之前的提醒只是引导,更重要的是电商自身的反思,商家的诚信、产品的质量、服务的态度才是决定商家是否能立足于市场的因素,也唯有商家自律,方能形成合理的市场秩序。——吴语

  “双十一”之所以会成为购物狂欢节,主要就在于价格的吸引力。然而,虚标价格、虚假折扣、刷单作弊现象的存在,不免让人感到“乱花渐欲迷人眼”。发改委专门发文对“双十一”购物节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可谓是正当其时,但是,监管部门不能只是发文件打预防针。政府“有形之手”不仅要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在之后的工作中,仍要关注电商的经营手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严防电商打擦边球,对不良电商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彻底净化网购环境。

  ——清如许

(责编:张希、连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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