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休假安排不仅仅成为公职福利
避免让休假福利成为进一步割裂社会阶层的工具,对于制度的设计与执行而言,就务必厘清国民休假权利的现状,并有针对性地予以保障。
年假难休、长假太堵、弹性假遇阻,“中国旅游”似乎遭遇了“时间”尴尬。为缓解“时间难题”,2015年8月国办出台意见鼓励弹性作息,随之江西、湖南等地出台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措施,另有10个省份提出增设地方节假日。然而,有网站调查显示,高达60.7%的网友认为实现“两天半小长假”的难度很大。
与这种普遍不乐观相互呼应的,是国人“带薪休假”普及率偏低的事实。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状况调查报告(2014)》显示,带薪年休假只惠及全国大约50%的职工。另外,国人年休假时间明显少于制度安排时间。据分析,我国人均带薪年休假约为10天。而相关调查显示,我国人均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仅为6.29天,民企职工甚至不足4天,超72%未完整享受过休假。
有一笔账似乎有必要算算。中国人每年有115天公共假期,如果“2.5天小长假”措施得以普遍执行,就又多出52周×0.5天=26天假期。如果再加上人均带薪年休假10天之安排,则在理论上国民休假天数可达151天,甚至比多数发达国家还要多。这不由得让人怀疑,我们是否真的奢侈到能够拥有这么多的休假?
显然,理论上的休假天数并不意味着它真能成为国民的福利。不过,它却可能成为部分国民独享的制度“关怀”。这部分国民是谁?很可能是国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国企员工。
许多调查和报道都能表明,虽然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不尽如人意,但体制内一些单位却执行得很好。中国人此前每年115天的公共假期或许在很多领域成为画饼,但至少在多数体制内职工身上绝非如此。而在休假权利上最难以得到保障的,是一些民企员工。
休假制度既为国家安排,那么体制内职工充分享有当然并非坏事。但如果只有公职人员才能充分享有,那么休假制度就更像一种特权而非国民福利了。所以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让休假安排不仅仅成为公职福利?
避免让休假福利成为进一步割裂社会阶层的工具,对于制度的设计与执行而言,就务必厘清国民休假权利的现状,并有针对性地予以保障。对于体制内职工而言,他们更愿意主动对接国家休假安排,而对于一些体制外的民企或机构而言,他们并不总是显得十分主动,那么其原因是什么,又如何变被动为主动,这是需要进行细分并予以重点解决的。从这个角度说,休假制度亦需要实行“供给侧改革”。□杨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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