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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消协公布数据:2015年接待消费投诉家电类排名第一

2016年03月15日10:19 | 来源:辽宁省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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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辽宁消协公布数据:2015年接待消费投诉家电类排名第一

  2015年间,全省消协组织解决维权投诉3484件,同比增长3.75%。共为消费者挽回损失7559685.45元,同比下降27.84%。消协工作人员分析,这反映出经营者守法经营、积极和解意识显著提升。

  数据显示,投诉质量问题2346件,占投诉总量的55.41%;其他993件,占23.45%;售后服务272件,占6.42%;价格217件,占5.13%;合同161件,占3.8%;安全80件,占1.89%;虚假宣传65件,占1.54%;假冒53件,占1.25%;计量41件,占0.97%;人格尊严6件,占0.14%;

  人格尊严及假冒类投诉照去年增加

  在投诉性质中,其他、价格、假冒和人格尊严的投诉量都是上升的,而质量、售后服务、合同、安全、虚假宣传、计量的投诉量都是下降的。

  在上升的投诉性质中,人格尊严类投诉上升幅度最大,2014年人格尊严投诉量为0。对此,省消协工作人员分析,这表明消费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更注重消费过程中得个人体验,对经营者细化市场分类、提升服务水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其次,投诉上升为假冒类,同比增加51.43%,凸显出消费者品牌消费意识的觉醒和消费市场上品牌竞争的乱象叠生。在下降的投诉性质中,合同类投诉下降幅度最大,同比下降24.77%;其次为虚假宣传类投诉,同比下降16.67%。

  家用电子投诉排名第一

  2015年,家用电子电器的投诉处于消费者投诉类型的第1位,数量为852件,相比于2014年的998件,下降幅度为14.63%。在对家用电子电器的投诉性质中,质量问题的投诉排在第1位,数量为584件,占68.54%,其次是售后服务的投诉,数量为110件,占12.91%。显示出家用电子电器的质量问题是消费者关注和投诉的热点问题,也进一步说明家用电子电器的质量问题不能契合消费者要求,仍有很大提高空间。

  此外,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553件,仅次于家用电子电器,排名次席。相比于2014年的498件,上升幅度为11.04%。服装鞋帽类投诉为537件,在全部投诉中排名第3,相比于2014年的510件,增加幅度为5.29%,变化不大。

(责编:张希、连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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