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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不文明 “黑名单”拉黑你

2016年04月26日08:22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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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旅游不文明 “黑名单”拉黑你

踏青赏花需要讲文明 杨世尧 摄

随着游客“黑名单”约束力日益增强,不文明旅游行为将品尝更多的苦果 图/新华社

日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发布了第一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3位旅客登上“黑名单”。这是继去年发布“游客黑名单”以来,与旅行者息息相关的又一重磅“黑名单”,消息一出即刻引起各方关注。不过,就目前而言,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暂时只能起到震慑作用,各大航空公司也尚未明确“一定限制服务措施”的内容。有法律界人士及旅游专家认为,应该让不文明行为人承担更多法律责任。

据了解,抵制不文明旅游,很多游客和管理部门开始行动。继去年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游客“黑名单”制度之后,部分航空公司、旅行社及景区都开始采取相应跟进措施。随着游客“黑名单”约束力日益增强,不文明旅游行为将品尝更多苦果。其中,国家旅游局将不文明游客公布于众的“黑名单”,已经公布了多个批次。

A

“黑名单”一词来源于英国著名的牛津和剑桥等大学,早在几百年前这些学校规定对于行为不端的学生,将其姓名、行为列案记录在黑皮书上,以示警告和惩戒。

去年4月,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施行,该办法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据了解,“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视游客不文明行为情节及影响程度确定,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可能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从全球范围内来看,民航业的“旅客黑名单”根本不算新鲜事物,欧美的很多知名大航空公司都建有“旅客黑名单”。今年2月1日,中国航协发布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占国内航空运力80%以上的国航、东航、南航、海航、春秋航空5家航空公司签署声明,建立“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对不文明旅客采取一定限制服务措施。今年4月8日,中国航协发布了首批民航不文明旅客名单,3名旅客因在搭乘飞机出行时发生了不文明行为被列入记录,并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理。

从制度设计上说,“黑名单”的确增加了游客不文明行为的“道德成本”和“信用成本”,对于规范游客行为有积极意义。

哪些行为会上“黑名单”

B

不文明行为是一个很宽泛的说法,具体哪些行为会让游客上黑名单呢?

根据《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因以下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应当纳入旅游部门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1、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2、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3、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4、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5、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信息保存期限视游客不文明行为情节及影响程度确定,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旅客若有以下十余类行为将会被“拉黑”。具体为:

1、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的;

2、违反规定进入停机坪、跑道和滑行道的;

3、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的;

4、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的;

5、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的;

6、故意损坏机场、航空器内设施设备的;

7、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

8、违反客舱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机组人员指令的;在机场、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9、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

10、其他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已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应被列入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在“黑名单”期限方面,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施动态管理,记录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已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但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一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两年;因扰乱航空运输秩序而被国家旅游局等其他政府部门列入相应记录的,记录期限依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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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要有制裁措施

根据目前公布的游客“黑名单”个案来看,上“黑名单”的游客都是因为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甚至危害了公共安全,而对于景区比较常见的不文明行为几无约束力。更有上了“黑名单”一名游客表示,到目前为止,这对他的生活没有影响。对于民航“黑名单”,各大航空公司也尚未明确“一定限制服务措施”,不少网友就评论认为震慑力不足。

广东天环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能福表示,上了“黑名单”后如何制裁方面,还模糊不清,如果没有制裁的“黑名单”,那“黑名单”的震慑力度就小了。他认为,民航对上“黑名单”的人员,最大的制裁就是拒绝其搭乘飞机出行。虽然民航公司不具有法律处罚权,但鉴于飞机的特殊性,民航有权这样做,或者法律应当授权民航公司这样做。因为这样的制裁是消极的处罚,不是积极的处罚,所以不违法,不越权。

同时,梁能福认为目前的“不文明行为”范围包括了危及公共安全的诸如在飞机上打架、不听安排、占住座位不下机、擅自启动应急舱门等行为,从更严谨的法律角度看,这些违法行为应跟普通个人道德修养的不良习惯表现出来的不文明行为区分开来,因为性质不同。对违法行为就应该严格执法。

资深旅游评论专家劳毅波则认为,“黑名单”制度是属于一种过渡时期的权宜办法,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跟直接的法院判决形式的责任界定还是有差距,要从根本上解决旅游不文明行为的问题,还是要让不文明行为人承担其不文明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对于旅游所出现的不文明现象,我个人是希望受损害一方能直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法律诉讼,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决,让侵害方附上法律意义上的后果,例如经济上的罚款、为社会做服务、留有案底等,让不文明行为人以后引以为戒。”这也是一种印象深刻的普法,让大家能意识到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会可能被法律程序所追诉,更能让游客在做每个举动时去衡量合适与否,让不文明现象减少出现。( 文/羊城晚报记者 黎存根)

(责编:叶欣、连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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