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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航空公司事前不告知,事后补偿标准自定

超售机票,“权大责小”惹争议

2016年05月05日08:1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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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国内部分航空公司“机票超售”事件,造成一些旅客行程延误和连带损失,而航空公司对后续事宜的敷衍处理,屡屡引发旅客质疑。专家认为,部分航空公司在超售机票时“权大责小”,应进一步规范机票超售权责及相应补偿政策。

  持票旅客到机场,才知飞机没座位

  广东湛江的邹女士近日购买了祥鹏航空昆明飞往海口的8L9971次航班的机票。4月26日18时许,邹女士赶到机场办理登机牌时,柜台工作人员告知她:“飞机没有座位了,你不能登机了。”

  “我明天早上着急上班,今晚必须赶回去。”邹女士表达了她的意愿。然而,航空公司柜台负责人却表示:“今晚也没有航班回海口了,只能改签第二天的。”

  航空公司机票超售导致旅客延误、滞留的消息,近期屡见报端。

  2016年1月21日,由上海飞往北京的东航MU564航班超售50多张机票,40多名旅客滞留机场,东航仅赔偿每人200元损失,同时要求旅客签署放弃追诉声明。

  2016年2月,买好机票、定好行程的浙江平阳郑氏夫妇来到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却被告知航班只剩一个座位,两人无法一起登机。航空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机票超售。

  机票超售属“国际惯例”,赔付标准却不同

  邹女士等人同祥鹏航空柜台工作人员沟通时,对方一直强调机票超售是“国际惯例”,按照航空公司规定,只能赔偿每人200元,航班改签到第二天。

  据专家介绍,各国航空公司处理“超售”情况时有所不同。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刘大成在国外经历过因机票超售不能成行的情形,最终航空公司赔偿刘大成一行三人3147.6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万元,是购买机票价格的4倍。

  刘大成介绍,目前美国与欧洲机票超售后,一般来说航空公司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当出现小概率事件时,航空公司一种方法是以延后补偿拍卖的形式,鼓励已有座位但可延后飞走的乘客获得补偿后腾出座位,另一种形式就是加大补偿力度,对旅客损失进行有效补偿。

  据了解,国外航空公司在旅客购票时,一般会明确告知该票属于超售;国内航空公司往往事前不告知,事后再补偿,补偿标准由航空公司自定。

  专家表示,航空公司不应漠视乘客权利

  在机票超售之后,航空公司和订票平台往往处理态度不够积极。

  作为此次旅客购票的两家平台,阿里旅行网表示,并未接到航空公司机票超售的提醒,航空公司既没有提醒订票平台也没有提醒旅客本人。

  另一家订票平台去哪儿网在记者问询时表示,这完全是由于航空公司超售造成,去哪儿网没有责任。

  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航空公司超售是一种风险对冲,但超售比例不能太高,超售之后对旅客的补偿应该到位。如果航空公司对赔偿标准压低内定,那就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界定并处罚。

  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律师郎克宇表示,在处理超售情况时,部分航空公司存在漠视乘客权利的现象。刘大成表示,部分航空公司往往引进国际惯例中有利于自己、属于权利的一部分内容,淡化应该履行的义务、责任,合同也往往有利于航空公司。建议民航部门出台机票超售的补偿政策和标准。

  (据新华社电  记者王存福)  

(责编:刘佳、连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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