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发展参事会 为乡贤搭建平台反哺乡里
2015年莫干山镇燎原村乡贤出资出力,联系9家企业开展“帮扶共建”,引进合作项目22个,推动落实资金970多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同比增长47%。在德清县,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了智囊团——“乡贤参事会”,在乡贤们的“协商”“参议”下,村里中心工作助推开展,乡村服务得以提升。目前德清县已成立了56个乡贤参事会。
北洋村乡贤“组团”为村事出谋划策,成立“德清嫂”美丽家园团队、“新财富”创业帮扶指导队、“老娘舅”平安工作队、“喜洋洋”洋北文化社4支志愿服务队;在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建设中,洛舍镇洛舍村乡贤通过“家庭护水公约”、“流动红旗”、家庭护水督查队等方式,带领村民自觉治水。
德清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朱国平说:“乡贤参事会有效地吸引了乡贤人士对乡村发展的关注,很多本村村民外出之后,老家又没有土地,没有契机或平台为家乡做事,我们成立乡贤参事会搭建了一个协商平台,让乡贤作为“智囊团”发挥作用。”
参事会是在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乡村精英为主要组成,对现有基层组织体系作出有益补充的社区协商平台。乡贤参事会主要突出“协商”与“参议”,重点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带领帮扶致富、助推农村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维护公序良俗、了解村情民意等。
乡贤参事会由村两委和乡贤代表发起,乡贤会员主要包括“德高望重的本土精英”“功成名就的外出精英”“投资创业的外来精英”等三类。会员采取个人推荐、群众推选、组织选优等方式产生,乡贤参事会可政村单建、跨村联建或村企(片区)合建。
乡贤参事会的发源于德清县洛舍镇东横村,如今村里发展项目的规划和实施,都有参事会的参与和监督。2011年,东衡村两委班子6名成员,以及8名工作人员,需要管理3000余村民,管理难度大。在征求村民和小组长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党员大会通过,东衡村成立由两委会成员、老干部、党员、组长代表等19名乡贤组成的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在推进委员会的参与下,涉及东衡村中心村建设的200亩土地250户农户的征地拆迁进展顺利,得到全体户主一致签字同意,征地拆迁 “零上访”。
“随着德清县农村的快速发展,开始出现宅基地、山林承包等邻里矛盾,违建、排污、流动人口管理、维稳等新问题。”朱国平说,“针对这些情况,如何更好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是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反复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东衡村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的做法进入了我们的视野。”2014年,德清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培育发展乡贤参事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试行)》,目前德清县已成立了56个乡贤参事会。
乡贤参事会以章程为依据,实施“六环节”参事议事制度,即按照民意调查“提”事、征询意见“谋”事、公开透明“亮”事、回访调查“审”事、村民表决“定”事、全程监督“评”事,构成乡贤参事会参与商议村级事务的完整流程。
德清县设立乡贤基金,为乡贤参事会项目化运作提供资金保障,形成了县、镇(街道)、村三级乡贤治理平台;同时建立乡贤激励机制,在数字电视、农民信箱、乡贤榜(墙)、和美乡风馆、文化礼堂等宣传乡贤事迹,开展评选表彰;在评选优秀党员、劳动模范,推荐“两代表一委员”时,把乡贤身份和贡献度作为重要依据。
乡贤参事会的成功,还带动法制村官、新居民“自我管理三步法”、先锋党员金牌调解、社区社会工作室等乡村治理工作机制的相继建立。“乡贤参事会形成了制度创新的带动效应,为了解村情民意、反馈群众意见建议作出了重要贡献。”德清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朱国平告诉记者,禹越镇推行“法制村官”制度以来,共举办“法制讲座”27场,调处矛盾纠纷187件;开发区(高新区)实施新居民“自我管理三步法”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演出、献爱心等大小活动3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46次。(记者张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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