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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 雪域高原的古老居民

2017年02月04日08:0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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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藏高原风光

  藏族男女

  藏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

  布达拉宫

  我国藏族总人口628.2万(2010年),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区。藏族是汉语的称谓,藏族自称为“博(bod)”。藏语对居住在不同地区的人又有不同的称谓,如“兑巴”“藏巴”“卫巴”“康巴”“安多娃”等,统称为“博巴”。

     

  藏族的历史是祖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藏族最早聚居于西藏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在聂拉木、那曲、林芝、昌都等地区考古发掘中,曾发现新、旧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根据古藏文历史文献记载,西藏山南地区最早由氏族组成了称为“博”的六牦牛部诸部落,在《后汉书·西羌传》中,称为“发”羌。6世纪时,山南地区的雅隆部落首领成为当地部落联盟的领袖,号称“赞普”(王)。

  7世纪初期,赞普松赞干布统辖了整个西藏地区。他定都逻娑(今拉萨),设官授职,建成自称为“博”的奴隶制王朝,汉文史籍中称为“吐蕃”。吐蕃与唐朝的接触频繁,藏汉关系友好。641年赞普松赞干布与唐文成公主联婚,710年,赞普墀德祖赞又与唐金城公主联婚。唐蕃之间使节往还不绝,吐蕃派遣子弟赴长安学习,并迎请唐朝儒者和工匠艺人来到吐蕃。

  从10世纪到12世纪期间,整个藏族地区彼此不相统属,形成了向封建农奴制度过渡的分裂割据局面。早已从印度和汉地传入的佛教,吸收了藏族地区原始宗教本教的某些内容,受到了人们普遍的信奉,并逐渐形成为一种教派遍布各地的地方宗教,即所谓的藏传佛教。

  元朝把藏族地区的分裂局面统一在中央王朝的统治之下。中央设置宣政院(初名总制院),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及藏族地区军政事务,以西藏萨迦教派第五世祖师八思巴为帝师并兼宣政院事。在藏族各聚居区分设3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分别管辖西北、西南各省藏族地区和西藏地区。由中央颁发封地文书肯定各地封建领主对所属庄园的占有,封赐印信诰命以确立各级官吏的职权,史称元朝“郡县土番之地”,这是中央正式在西藏官建制的开始。

  明朝对西北、西南藏族地区,基本承袭元朝统治管理的办法,对西藏地区推行“多封众建”政策,先后分封三大法王和五大地方之王。同时,通过朝贡和回赐,互通有无,体现西藏与中央政治上的隶属关系。

  清朝统一中国,在中央设置理藩院(1906年改为理藩部),管理西藏、蒙古等地事务。对于西藏地区,正式册封了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为达赖喇嘛(1653年)和班禅额尔德尼(1713年),设立西藏地方政府“噶厦”(1751年),并任命驻藏大臣(1728年)驻藏,会同地方办理西藏行政事务。1793年清朝正式颁行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章程”对于西藏地区的官制、军制、司法、边防、财政、户口、差役和涉外事宜等,都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确立了驻藏大臣负责全面督办西藏事务的职权。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藏族地区成了英、俄、法、日等国的角逐场所。1888年,英国军队入侵西藏,在隆吐山遭到藏军的坚决抵抗。1904年,英国侵略军武装侵入拉萨,沿途遭到强烈反击。清朝政府却一再委曲退让,多次与英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辛亥革命后,在英国煽动下,西藏发生了驱汉事件。中、英代表在印度西姆拉举行谈判,英方于1914年提出无理的“内外藏”划分草案,遭到我国代表严词拒绝。英方代表麦克马洪竟背着我国代表,私自和西藏地方政府官员非法划定中印边界线,即臭名昭著的“麦克马洪线”。1914年7月,中国政府代表拒绝在《西姆拉条约》上签字,并严正声明拒不承认此类条约或文件。

  民国历届政府都在中央设有管理蒙藏事务的专门机构。

  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北上抗日,于1935至1936年先后通过四川、西康、云南、甘肃和青海等的藏族地区,在各地发动贫苦藏族劳动人民进行土地改革,建立劳动人民民主政权。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藏族各聚居区先后解放。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

  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征

  藏族聚居地区,在民主改革以前,普遍实行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在西藏,清朝设置“噶厦”(即西藏地方政府),设四名“噶伦”,由三俗一僧充任。西藏地方政府在名义上接受达赖喇嘛(或摄政)的领导。过去西藏社会等级森严,把人们划分为三等九级,都是根据人们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而区分的。藏族社会基本上只有两大对立的阶级,即农奴主阶级和农奴阶级。农奴占藏族人口的90%,他们隶属于各自的领主,没有人身自由。在西藏总人口中还有5%的奴隶,这些人完全丧失了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终生从事各种沉重的劳动。

  在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统治下的藏族社会,藏族各阶层人民的社会生活和风俗习惯,具有本民族的特征。

  藏族习惯上有名无姓。名字一般有男女性别之分,通常是两字或四字,多取自佛教经典,因而重名的人较多。

  藏族男女多蓄辫,喜戴首饰。男子头发编成独辫盘在顶上,也有的剪短如盖。女子成年后开始蓄辫,有的梳成双辫,有的梳成许多小辫披在背上,并在辫梢或特制的发架上挂上饰物。藏族的衣着上身穿绸、布长袖短褂,外着宽肥的长袍,右襟系带。一些农区妇女穿无袖长袍,长袍多用羊毛织成的氆氇制成。男女均穿氆氇长靴或牛皮长靴。男子腰间系长带。农区女子多在腰间系一条图案瑰丽的围裙,藏语称“邦单”。

  农区的主食糌粑是用炒熟的青裸或豌豆磨制成面粉,用茶水拌食。藏族人民喜欢酥油茶和奶茶。牧区的主食为牛羊肉,喜饮青稞酒。以牛奶制成的酸奶、奶渣等也是日常食品。

  寺院建筑别具风格,层楼重叠,整齐壮观,主殿经堂宽敞,寺门前砌修大小佛塔供煨松柏枝用,周围多置转经筒,由人顺时针方向转动,借以祈福禳灾。拉萨的布达拉宫建于红山上,高达13层,工程艰巨,气势宏伟,金顶巍峨,红白垩壁,浑然一体,是藏族建筑艺术的光辉典范。

  藏族的雕塑技艺高超,为大活佛造的肉身泥塑,酷肖本人。独具风格的唐卡画以铁线描法为主,结构谨严,神态逼真,颜料色泽鲜艳。

  藏族民间信奉的藏传佛教是大乘佛教。喇嘛藏语意为“上师”。藏传佛教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格鲁派。格鲁派的属寺遍及藏族地区,著名的寺院有拉萨的甘丹寺、色拉寺、哲蚌寺,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昌都的昌都寺,甘肃的拉卜楞寺和青海的塔尔寺等。格鲁派实行活佛转世制度,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就是这一教派的两大活佛转世系统。公元13世纪,噶玛噶举派认定一幼童为其著名上师噶玛拔希的转世灵童,西藏就此出现第一位转世活佛,之后,噶玛噶举派将这种转世方式确立并形成制度。格鲁派将这一转世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发扬光大。到了清乾隆时期,乾隆皇帝颁赐一金瓶,要求活佛圆寂后,须选出候选灵童,然后将候选灵童的名字写在象牙签牌上,放在金瓶内,经过高僧大德念经加持,然后由皇帝加封的“呼图克图”(大活佛)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佛祖释迦牟尼像前共同通过抽签认定。

  佛转世制度得到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尊重。1992年,国务院宗教局批准了第十七世噶玛巴活佛的继任;1995年,西藏自治区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经过金瓶掣签,报国务院批准,完成了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禅的册立和坐床。

  藏文文献中保存了大量文化遗产,最早有手卷、木牍、金铭、石刻等。雕版印刷传自内地,书籍为横条散叶梵箧本,甘珠尔、丹珠尔两大佛学丛书举世闻名,还有各种文史撰述。

  藏医有悠久的历史,讲究“望、闻、问、切”,兼通采集和炮制药物的方法以及针灸、按摩、外科手术等技术,对治疗风湿、关节炎、胃病等有独到之处。

  藏族能歌善舞,歌曲旋律顿挫抑扬,歌词贴切合韵,唱时还可伴以各种舞蹈,舞姿优美,以踢踏舞为最具特色。

  藏戏是一种独特的戏剧艺术,拥有众多的艺术品种和流派。唱腔高亢雄浑,服装从头到尾只有一套,演员不化妆,主要是戴面具表演。

  藏族人民的崭新生活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藏族人民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1951年,达赖十四世丹增嘉措亲政,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所派代表在北京进行谈判,于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条协议。从此,藏族人民在祖国的民族大家庭中开始了新生。

  1951年,中央代表张经武同志经亚东来到拉萨,遵照协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各地。1952年,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代理司伦)鲁康娃·泽旺饶登和洛桑札喜等人,阴谋策动西藏分裂,被迅速平定。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返回日喀则,实现了国内民族和西藏内部的亲密团结。

  党中央根据藏族历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特点,用了10年的时间完成藏族地区的民主改革。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自治机关及其领导人,宣告了西藏自治区的正式成立。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一大批翻身农奴担任了自治区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职务,标志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藏族干部成为藏族自治区域干部的主体。还有一批藏族公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有的还在中央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在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先后有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阿沛·阿旺晋美、帕巴拉·格列朗杰、热地等藏族公民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在中国共产党“慎重稳进”方针指导下,藏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到1975年,全区实现了人民公社化。西藏地区城镇手工业和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在1976年初顺利完成。但此后的文化大革命给西藏地区带来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给工、农牧业生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粉碎“四人帮”以后,西藏的各项建设事业又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更加重视藏族地区的发展建设。1994年初国务院讨论通过《中国21世纪议程》,决定实施“青藏高原民族经济与生态环境综合发展方案”(简称9525工程)。该方案从1995年开始,实施时间为25年,为青藏高原未来各项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从1984年到2001年,中央政府先后召开了4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做出了中央政府关心西藏、全国各地支援西藏的重大决策,有力地推动了西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极大地提高了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保证了西藏人民平等和自治权利的实现。

  经过50多年的建设,特别是近30多年的改革开放,西藏在经济制度、经济结构和经济总量上均实现了重大飞跃,迈进现代市场经济。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苗春编辑整理。本版图片来自网络)

(责编:连品洁、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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