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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的功能定位应该再细分

2017年03月09日08:15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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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定节假日的功能定位应该再细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恢复“五一”黄金周与增加春节假期的议题,再一次成为了老百姓关注的热点,也再一次引起争论。自“五一”法定假日由三天变为一天后,关于黄金周的存废问题就时不时见诸报端,引起热议,存废之争的双方针锋相对,互不让步,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主张废除黄金周的一方认为黄金周弊端多多,已不适宜当前的形势,而主张恢复“五一”黄金周乃至再增加黄金周的一方则认为,黄金周依然是当下老百姓享受休假权利的最有效的方式,堵不如疏,让民众拥有更多休假的时间。而关于黄金周在经济领域的利弊,也有非常多的分析,利多还是弊多,各执一词。

黄金周作为一个舶来词,十多年来已经为广大民众所熟悉,并且成为了人们脑海中非常具体的画像,甚至有很多的人,一提到黄金周,就会将之与“法定节假日”划等号。实际上,黄金周只是法定节假日的一部分,而争争吵吵不断,本质上是对法定节假日功能定位有较大的分歧。法定节假日制度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何安排不是简简单单的利弊之争。笔者以为,在当前形势下,对法定节假日的功能定位进行再细分,已经很有必要。

自1995年5月起,中国开始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周六、周日成为法定休息日。除了常规的周末休息日外,当前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包括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中秋和国庆节在内的全民公休节日,休假时段每年由国务院发布;第二类是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第三类是雪顿节、壮族三月三等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不难看出,关于节假日的争论,主要是是第一类全民公休节日,且集中在春节、劳动节两个节日。争论的源头,始于我们仿效了日本的“黄金周”,通过长假的方式拉动内需、促进消费。

长假的功能定位,从一开始就带有一定的目的性,致使其成为当前争议的关键。中国人的旅游、休闲需求,在黄金周的长期作用下,出现了大爆发。1999年国庆第一个黄金周,全国出游人数达28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41亿元,假日旅游热潮席卷全国。到了2016年国庆黄金周,全国共接待游客5.93亿人次,累计旅游收入4822亿元。长假效应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出现了惊人的裂变,但游客量高速增长带来的交通、安全、服务压力,已饱受诟病。在出游需求井喷期,“五一”、清明、端午、中秋的调整,一方面强化了传统节日在法定节假日中的重要性,得到广泛支持,但另一方面压缩了“五一”的假期,引起了较大的反弹。

今年是清明、端午、中秋成为法定节假日的第十年,也是“五一”长假缩减的第十年,在争争吵吵中,传统节日的影响力逐渐增大,在“全民公休日”范畴之内,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之下,法定节假日已经逐渐出现了明显的功能区分。在一般民众的分类中,春节、中秋属于阖家团圆的节假日,清明则属于扫墓、拜祭祖先的节假日,端午虽然也是传统节日,但是更适合与元旦、五一、国庆归为一类。从近年的法定节假日人员流动方向上就可推测,春节、清明、中秋返乡人流量,远远大于其它节假日,尤其是春节、清明,绝大部分都是返乡,而不是外出旅游。以广东为例,春节就不用说了,“回家过年”是第一位的,值得注意的是,清明假期虽然只有3天,但是正因为假期短,高速公路等压力更大,返乡人群必须要在特定的时间内返乡,又必须在上班之前赶回工作所在地,因此每年最堵车的假日不是春节,而是清明节前后。

春节、清明、中秋等三大传统节日的特殊性,使得人们会觉得其不同于其它法定节假日,如果说元旦、五一、端午、国庆是凸显休息、休闲、度假的功能,春节、清明、中秋则是凸显返乡、团聚的功能。在越来越重视传统文化的今天,这种区分将会越来越大,而且也会越来越强化。因此,在我们讨论黄金周存废、增加春节假期、增设元宵节假期等等诸多问题的时候,不能再以十多年前的眼光去看待,也不能简单地从经济利弊去考量,而是要充分考量到这些法定节假日之间的不同,不能用“中国人的法定节假日已经很多了”、“假日总天数不宜太多”“影响生产”“拉动内需”这种简单的理由去对待。(蔡华锋)

(责编:赵诣涵(实习生)、连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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