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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速交警“端午节”前启用高速抓拍“神器”

2015年06月19日09:15  来源:扬子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交警端午节前启用高速抓拍“神器”

  交警正在安装抓拍“神器”。 交警供图

  “端午节”前,南京高速交警启用高速抓拍“神器”,便携式电子警察专门抓拍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记者昨日从交管部门获悉,此套设备在省属首次投入使用。

  今起,绕城高速公路(G2501)长江三桥段将正式启用便携式应急车道抓拍电子警察,该设备将采取流动抓拍形式,对绕城高速公路西善桥出口(G2501+96KM)至张店枢纽(G2501+111KM)区间进行全程监控。交管人士介绍,此次启用的便携式应急车道抓拍电子警察设备每次可抓拍4张以上连续图片,能够清晰的反映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的全过程。同时,针对固定抓拍监控的不足,将该监控设计为便携式设备,交警可方便携带,根据交通拥堵情况和重点管控区域的变化在高速公路快速安装使用。目前,绕城高速公路长江三桥段全线已设置了“严禁占用应急车道”的警示标志,提醒驾驶人无紧急状态不能驶入应急车道。

  那么,电子警察抓拍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如何处罚呢?该人士说,“非紧急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如果是占用应急车道违停,一旦被交警现场查处,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法的,现场处理应罚款200元、记6分。

  该人士提醒,如果确实遇到车辆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宁交轩 苏子毅)

(责编:冯亚涛、连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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