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 张希)昨日,人民网曝光了赴泰旅游市场乱象,发布《泰国游自费项目成“灾” 导游骂游客:不交钱没好日子过》一文,随后记者采访了多名业内人士,发现目前市面上推出的泰国旅游产品大多在低于成本价销售。
泰国7日游成本需6000元左右
以5晚7天泰国跟团游为例,记者通过搜索引擎发现,旅行社报价主要集中在1000元至4000元左右,鲜少旅行社也在出售5000元、6000元、7000元的旅游产品,这些团被称之为奢华团。但是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5晚7天泰国跟团游泰国游的成本在6000元上下,“这包括往返机票约3000元,签证240元,还有酒店费用、领队费用等,999、1999、2999多元团费的泰国游都是零负团费,而且是负的很多的!”
记者还发现,不仅仅是小旅行社,一些行业知名的大旅行社,也在售卖2000多元的5晚7天泰国游产品,高于6000元的泰国游,在市场上几乎没有。“因为6000元的泰国游,几乎收不来客人。”这名业内人士无奈地说。
《旅游法》对零负团费、自费项目等均有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为何无论是出境游还是国内游,仍出现诸多乱象?
该业内人士透露,在《旅游法》实行之初,的确取得了一些成效:旅行社团费上升、零负团费减少,但是伴随着每况愈下的收客人数,旅行社开始偷偷降低团费,试探法律的底线,降到5000元,可以;再降到4000元,没人管;再降,再降。渐渐地,原来旅游市场存在问题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旅游行业相关利益方都需要负责
“旅行社组团本应是为游客提供比自助游更优惠、更方便的服务,但现在旅行社不合理低价已经损害了旅游整个行业的声誉。”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说。
他认为,这种现状是由于地方旅游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等政府机构的不作为造成的, “他们没有负起责任来,一些法律已经实施很长时间,但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旅游法》等法律没有得到真正重视,但是这种现状是可以改变的。”
不能忽视的是,在这些案例中,游客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员工说,“从河北到香港,团费就收450元,不让你购物怎么可能?这样是不合法,但你来投诉,为什么不看看自己交了多少团费呢?当然现在我们也在做高端团,确实是有一定市场的,但是增长很慢很慢。”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张凌云说,“如果出行前,已经告知游客需要购物、需要参加自费,最后游客还以此为借口进行投诉,我认为这就涉及到了游客诚信、道德问题,这样的情况游客维权时也是存在问题的。当然,目前整个旅游业相关利益方都需要负责。”
改变旅游市场秩序到底该怎么办?
对于旅游企业来说,应注重服务品质的提高。提高团费没人报不挣钱,降低团费就得非法盈利,对于这样的矛盾,携程旅行网公关经理陈彩银提到,价格是吸引客人、但不是唯一吸引客人的手段,在保证价格具有竞争力的同时,旅游企业应更着重开发多形态产品类型,让游客可以多形态游玩,选择更加灵活。张凌云也认为,应鼓励企业竞争,让企业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鼓励企业通过提供低廉的价格、良好的服务来吸引消费者。
这半年来,面对旅游市场乱象,旅游职能部门也做出了努力。近期,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总局三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手整治“不合理低价”、违法“一日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针对低价游,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彭志凯表示,国家旅游局将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不合理低价”背后的陷阱,加强对游客理性消费的宣传引导。“同时,按照组团社与地接社联动治理,线上线下同时治理,旅行社与导游一体治理,企业与从业者协同治理,法律应用、市场化手段、行政管理联合治理原则,全国一盘棋整治旅游市场顽疾。”
刘德谦建议,旅游主管部门、专家学者以及旅游从业人员应该认真探讨、反思一下旅游业政策的盈利模式。“不能单靠一部法律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不能单靠某几个政府部门去解决市场问题”,张凌云认为,旅游市场产生的乱象属于市场问题,应交给市场去解决,旅行社、景区也应思考用优质、诚信的服务去换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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