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旅游频道_权威全面报道旅游

商务部发改委:餐馆禁设最低消费 违者最高罚款3万元

2014年10月10日08:5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办法》将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

  根据《办法》,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办法》要求,餐饮经营者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应按规定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办法》还规定,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

  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记者王珂)

  《 人民日报 》( 2014年10月10日 08 版)

(责编:刘佳、连品洁)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