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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禁设最低消费为何难落地

易东 陈晓璇

2014年11月07日13:29    来源:深圳特区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餐饮禁设最低消费为何难落地

 

  与舆论的热盼相比,11月1日起实施“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有点雷声大雨点小。整整一周了,记者发现,餐饮最低消费仍然存在,不见任何部门检查,更不见开出罚单。市场监管委认为,该规定落实不属于该委职责,应属经信委。经信委综法处有关人员称,价格问题找发改委,消费保护找市场监管委。一个好的规定,在空中盘旋,就是无法落地。对此现状,人大代表呼吁,不要让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市场上“最低消费”改头换面

  记者近日走访市里不少食肆发现,有的餐馆包间“最低消费”门槛仍在;有的商家换汤不换药,收取包间使用费、服务费等;有的灵活应对,对包间和大厅制定两种不同菜单,另外,还有商家限定包间人数,甚至还有商家收“设备使用服务费”。

  花样一:设备使用服务费

  4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景田的“味道云南”餐厅,发现这家餐厅以全新的“包间使用费”、“设备使用服务费”、服务费等名号代替“最低消费”一说。

  在询问的过程中,前台迎宾小姐一直向记者强调“我们没有低消,我们的包间使用费不属于低消。”据介绍,该商家的最低“包间使用费”为600元。尽管自带酒水,也要加收“设备使用服务费”。这一名堂比“开瓶费”新鲜。

  花样二:AB菜单

  在深圳享有盛名的“京基·粤菜王府”以大、小菜牌区分包间与大厅的使用标准,坚持“不设低消”。菜单的特质化决定了消费水平。“包间适合使用大菜,海鲜、炖汤这类,没有大厅的特价菜,小菜单上的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带酒水的服务费是“洋酒收150元,白酒、红酒收190元,除了开瓶,还会有工作人员在一旁服务”。

  花样三:普收服务费

  位于欢乐海岸的“俏江南”则以“建议价”代替“最低消费”一说,点果盘可以免“开瓶费”。

  濠江轩、润园四季椰子鸡、上海小南国等餐馆则以“没有低消,茶位费不同”区分包间与大厅的不同。在记者走访的所有商家里,加收10%的服务费似乎已成常态。

  记者发现,尽管大部分商家取消了“最低消费”,却增加了好几个新的收费项目。数不清的各种各样的收费名词又冒了出来,而从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消费者要承担的不合理收费,甚至比以前的“最低消费”还要多。

  餐馆对禁令有苦难言

  记者在采访时,接触到一些餐馆负责人,这些商家说,他们也是有苦难言。他们认为,首先包间与大厅的就餐环境不同,装修所花成本也不同,凭什么包间不能多收费?有些顾客占着包间就点一碗稀饭,这样的消费让商家如何吃得消?其次,市场自有调节规律,政策不该一刀切。过去酒店包间即使有低消,依然有市场,原因就在于有些消费者就愿意多付钱享受较安静的环境,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分配,符合市场经济。现在全取消包间低消了,大伙儿全去霸占包间,真正需用包间的人反而用不上,如此岂非资源浪费。第三,包间的灯光等设施、服务质量不是大厅可以比拟的。餐饮商家认为,单间与大厅享受的服务是不同的,在收费方面当然也要有所差异。

  没有哪个部门站出来执法

  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要落实,必须有部门来落实来执法,但是该规定已经实施一周,没有一个部门出来检查执法。

  记者查阅11月1日实行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设立、公布投诉电话。深圳市经信委是我市商业主管部门。

  该《办法》第21条明文规定,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但是,昨天记者致电经信委有关工作人员时,该工作人员称,价格问题找发改委,消费保护问题找市场监管委。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市市场监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方表示,对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进行监督和处罚的主管部门是商务部,深圳与之对口的部门是市经信委。如果有消费者投诉到12315,他们不会受理,会告诉消费者投诉到12345。当记者再次致电市经信委有关工作人员时,该工作人员称,要报社发采访函,记者按要求给经信委传真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其回复。

  人大代表呼吁,不要让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一项旨在遏制铺张浪费、公款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了,但在我市却还无法落实,这无疑让法规大打折扣,让政府威信受损。对此,市人大代表杨勤说,《办法》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补充,更加完善了,执法要做到无缝连接。政府部门一定要积极作为,立刻把这件事落实好,现在政府各个与此有关的部门,要赶快从台后走到台前,不要让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办法》沦为一纸空文。

  采访中,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有关方面应尽快出台禁止餐饮最低消费的实施细则与司法解释,以更为精准、有力地打击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行为,更大程度促进餐饮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见习记者 陈晓璇)

(责编:肖鑫、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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