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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加班三天 最少可拿476.4元

2014年04月02日09:44    来源:扬子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清明节加班三天 最少可拿476.4元

  清明节快到了,今年清明小长假的放假模式是“1+2”,即1天法定假日以及两天公休日,合计三天。不过有些人却享受不了清明三天小长假,特别是服务行业的劳动者可能面临加班,那么清明节加班费怎么算呢?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目前,南京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以此为例计算,日工资最低约为68.05元。这样算来,清明节当天加班,至少可以获得204.2元(68.05×3);后两天加班,每天至少可获得136.1元(68.05×2),如果3天全加班并且没有补休,起码可以拿到476.4元的加班费,相当于7天的工资。

  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也提醒,上述案例是以南京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实际情况中,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许多加班职工的实际报酬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记者 王赟)

(责编:刘佳、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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