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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满月 无理由退货问题多

2014年04月16日08:4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记者15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通过对12315系统受理消费者诉求分析,今年一季度,特别是3月1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实施后,全国消费者投诉总量和涉及争议金额、群众举报总量均出现大幅增长。

第一季度,全国工商系统共处理消费投诉24.48万件,同比增长20.85%,是六年来的新高点;已办结消费投诉涉及争议金额7.01亿元,同比增长32.96%;处理群众举报5.52万件,增幅14.58%,为近五年新高。

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指出,今年一季度消费者诉求增加与新《消法》的大力宣传和贯彻实施密切相关。

各地工商部门认真受理,第一季度已办结消费者投诉22.28万件,办结率为91.03%,调解成功率为82.4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0亿元。此外,《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已列入工商总局2014年立法计划,争取年内发布实施。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15日表示,针对消费者的调查发现,新《消法》实施以来,30.2%的消费者认为第三方购物平台没有提供商家的确切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有近20%的消费者未实现“无理由退货”的主张。

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对新《消法》实施后维权实践中的案例认真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涉及“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问题较多,二是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落实难,三是耐用商品的定义尚需进一步明确,四是新《消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还有待解决。(记者成慧)

《 人民日报 》( 2014年04月16日 04 版)

(责编:李政杰、连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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