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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旅游合同首列“必要费用”计算公式

2014年04月18日08:30    来源:石家庄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首次列出了“必要费用”计算公式

  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根据《旅游法》全面修改了合同解除的内容。

  以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例,游客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游客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游客。扣除标准是,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费用总额的40%;行程开始当天,按费用总额的60%。

  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游客办结退款手续。如果在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旅行社应协助游客返回出发地或者游客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公式

  扣除标准=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责编:叶欣、连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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