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明:《旅游法》时代,旅游不再受限制
《旅游法》颁布之前,游览中最令人头疼的是被牵着“牛鼻子”购物。倘若不购点什么,导游就不高兴。今年7月去江苏无锡旅游,吃住行都自由自便,没有再被受到限制。10月去安徽巢湖享受泡温泉,住的环境,吃的质量也都还不错,没有受到什么限制。
当下旅游基本上都是自费。既然是自费,就得由游客自个儿任意消费,景区只要提供客观条件就可以了。
微感不足的是,有些风景区的指示“向导”还不尽如人意,譬如到了安徽巢湖,一时辨不清东南西北,找不到温泉所在地,其实我们本身就是安徽人。建议有关部门在高速路以及国道显眼处,要更明确地表示景区的方位、里程等,以方便游客尤其是国外游客快捷寻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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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叶欣、张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