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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保证金:不成文行规的来由

2014年09月17日09:32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出境游保证金:不成文行规的来由

  新京报制图/高俊夫

  许多参加旅行团出国旅游的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缴了团费之后再要缴纳几万元不等的押金,虽然这笔钱在回国后立即就分文不少地被退还,但游客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想法:为什么我出国旅游缴了团费之后还要另外再交一笔钱?这其中,“出境游保证金”的前世今生,以及旅行社在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过程中对这笔钱的运用也受到关注。

  为防范游客滞留而收取保证金

  一般来讲,使馆允许的滞留率在3%以下,但要达到3%往往需要一定的“积累”,这就给了一些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这些人在承包期内捞一把,然后立马走人,等累积达到3%而使旅行社被处罚时,他们早已逍遥法外了。曾经就发生过,中国游客在克罗地亚的集体失踪案就是由哈尔滨市一家旅行社承办的。这位旅行社负责人不仅是位知情者,还直接参与了此事。

  很多旅游业内人士都知道的一个深刻的教训:2002年世界杯开赛前夕,一中国旅行社逃团事件。当时一个50多人的赴韩观光旅游团刚到首尔机场,30多名团员就没了踪影,幸好领队反应敏捷,及时控制了余下的十几名团员,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一情形正好被守在机场恭候另一位重要人物来访的韩国众多媒体捕捉到,消息发出,轰动一时,韩国使馆停止了世界杯期间所有该旅行社的组团签证。而直接经办此事的出境部一位工作人员也被中国公安部门羁押调查,直至最后确认其确属被蒙蔽不知情才被放出。

  报名参加出境游产品,缴了团费之后再要缴几万元不等押金,这就是所谓的“出境游保证金”,指的是国内出境旅游组团社在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时,为了防止旅游者滞留不归行为,要求旅游者在出团前向组团旅行社缴纳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担保。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称,“由于对保证金这块一直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旅行社收取保证金可以说是行业的一个潜规则。他们为了分担被使馆停签、被旅游部门处罚等风险不得已而为之。”中旅总社公民旅游部董翔说,“只要是从事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没有不收取保证金的。”从这一点来说,旅游保证金也算得上“中国特色”了。

  押金收取的灰色地带

  没有哪项条例允许旅行社收取出境押金,也没有哪项法规禁止旅行社收取押金。旅行社业界资深人士介绍,从中国出境游业务开展的第一天起,收取押金就成了旅游界业内不成文的行规,至于收多收少倒是由旅行社根据所去目的地国不同和游客资信不同而有所差异。

  “为了防范游客滞留不归而不得已为之”的旅游保证金,收取押金的多少并没有统一规定。在出境游发展的初期,去东南亚国家旅游也要收取旅游保证金,中国出境游发展到目前,情况已经改变。

  北京春秋旅行社总经理杨洋说,“现在,目的地国主要是看可能发生的滞留率而定,像欧美、澳洲、日本等发达国家,滞留的可能性大,收取的押金就高;而发展中国家,游客滞留的概率低,收取的押金就少。再就是看个人资料,如果一名游客已经有不止一次的出境游经历,押金肯定就会少收甚至不收;如果是初次出境,或是个人资料可疑,就会酌情多收。有的个人资料十分可疑的,就是多缴押金旅行社一般也不敢收。”

  保证金证明经济状况

  旅行社为什么不约而同地采用收取押金的方式防止逃客?业内人士称,这一方面是响应目的地国使馆的要求,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尽可能减少旅行社的损失。目的地国最担心的是游客滞留不归。在送签时,签证处通常会要求旅行社提供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旅行社而言,收取押金就是最有效的手段。押金从3万至10万元不等,一般三五万元为最常见。收取押金虽然不能绝对保证游客不逃团,但能拿得出这笔钱的人在国内的生活境遇应该是不错的,没必要偷渡出境。

  例如说,一家三口去澳洲,每人1万多元的团费,加上一人5万元的押金,总共就是近20万元,拿得出20万元用于旅游的人一般在国内应该有着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生活境遇,外逃的可能性就很小,再看其个人工作和经济收入状况,就可以基本确定其是不是真的游客了。

  缓解游客滞留的压力

  从事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一直都面临游客滞留的压力。对旅行社而言,如果一再出现游客逃团现象,就会被使馆在一定时间内停发签证,难以从事出境游业务,更严重的甚至会被国家旅游局取消经营资格。这时,旅行社收取的押金就为其损失做了一定补偿。

  逃团造成的损失对旅行社来讲不仅有直接的经济损失,还有更重要的声誉损失。一位业内资深人士颇为感慨,“在旅行社常规的国内游、入境游和出境游这三大块业务中,出境游是利润最高但也是操作难度最大、风险最大的一块。对于旅行社这样的服务行业而言,信誉直接关乎着利润。”

  出境游业务的“水”很深

  业界资深人士老徐在前几年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件事:他看到一组从湖北省来报名的20多位客人,护照和身份证都是刚刚才办下来的。老徐感觉中间有点蹊跷,便要求客人提供更多的个人资料。从这些资料中,老徐得知这些人全都是福建省籍人,在湖北省工作了两三年,重新办了湖北省的身份证。老徐感到他们偷渡的嫌疑很大,便坚决拒绝了。

  “出境游业务的水很深”,老徐回忆,类似的事件遇到过多起。也有人索性就直截了当告诉他真实的逃团意图。“这种方式来钱太快,所以也不排除在一些个人承包的部门,在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某些人会铤而走险。”

  对于偷渡客来讲,按常规方式偷渡,就要缴给蛇头数万元,而且吃住行全无保障,在路上随时可能被抓甚至遭遇其他不测。通过旅游途径,即使缴几万元的押金,也还可以一路观光游览、享受旅行社的专业服务。

  为此,旅行社在审查游客的出境旅游资格方面需要认真把关,特别是在中国出境游发展的早期,一位前辈记得,“当时压力很大,一般会坚持亲自审看每一位报名人员的资料,拒绝了不少可疑的报名者。”

  偷渡是中国出境游发展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称,在中国与欧盟签署正式旅游协议前漫长的谈判过程中,中国政府如何防止不法之徒利用出境旅游偷渡国外、如何遣返偷渡客就是一个影响谈判进程的焦点问题。

  D02-D03、D06-D08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曹燕

(责编:连品洁、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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