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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行业生存现状系列调查

辽宁导游生存现状:大部分导游零工资 一半提成得上交

2015年06月29日10:35    来源:人民网-旅游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沈阳6月29日电(陈扶宜)前段时间云南导游辱骂游客事件还未平息,近日,云南省丽江中旅导游刘成吉在带团过程中因公殉职,将导游职业再次推到风口浪尖。本网调查发现,在辽宁,大部分的导游没有基本工资,薪水要靠从游客购物的提成中赚取。

大部分导游无劳动合同,合法权益难保障

宋茜(化名)是沈阳一家大型旅行社港澳团的导游,她告诉记者,她没有和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带团属于零底薪,旅行社也没为她缴纳保险,她的全部薪水来自于服务费和购物店对她的“返点”。“据我所知,像我这种不跟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在沈阳非常普遍。我几乎就没有见到过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一般就是计调岗或者营销岗了,不单纯是导游了,偶尔出来带团。”

“市民出行前,往往会拿到一个报价单,上面写着‘已含服务费’,但实际上,在低价团中,领队和导游是拿不到服务费的,忙活几天,所有的收入都是靠游客购物提成。”宋茜解释说,一些购物店会承担游客的吃住玩等成本,这是一个潜规则。因为各大小旅行社的价格战,游客所报名的团费往往将这部分成本减去,就形成了所谓的低价团。旅行社在安排方面就必须要去这些指定的购物店。

宋茜进一步解释,因为购物店是未盈利先亏钱的,所以购物店对游客人头数量、购物量比较敏感。如果出现了零购物的情况,地接导游可能要挨骂的。导游就可能将压力转嫁到了游客头上。另一方面,导游也是处在这一行业链的最末端,毕竟谁都得养家糊口,领队和导游就把眼睛盯在了购物环节上。在她看来,这实属无奈之举。游客进店购物,背后的利益分成有一套约定俗成的比例。一般是,地接导游提成5%,领队提成5%,地接社提成占20%-30%。回来后,她还得向组团社上缴一半的提成。“如果要是辛苦了好几天才赚个几百元,心情自然不好,也容易产生情绪。”

专做辽宁省内游的地接导游马先生告诉记者,北方季节性变化大,所以旅游分淡旺季。像6、7、9、10这四个月就是明显的旅游旺季,导游的收入可达到7、8千元,最好可过万元,但工作强度大,异常劳累,基本上是每天都带团。而1、2、3月份就是明显的淡季,有时接不来团就没有收入,一般季节的月收入在4、5千元左右。

行业市场不规范 游客被“倒卖”现象常有

“最美导游”、大连中国国际旅行社的金磊表示,购物店返点模式“逼”的导游变成了“导购”。“没有导购提成的话零底薪的导游怎么生活?没有购物店补贴的话旅行社如何跟其它中小旅行社拼价格?”

还有一种现象值得关注,就是游客被“倒卖”。上文提到的马先生做导游将近10年。他告诉记者,拿沈阳人云南游举例。一般情况是游客拿着该旅行社的宣传单进店报名。而这家旅行社将报名的游客甩给云南当地的一家小规模旅行社。云南当地的这家小规模旅行社可能将全国这种情况来的游客打散重拼。而云南当地的导游要想接这种散团甚至需要向这家小规模旅行社交钱。“这种被几经倒手的游客服务体验可想而知,所报名的旅行社也根本无法全程管控。”

辽宁旅游旺季执法部门现场受理解决投诉

对此,辽宁省人大将《辽宁省旅游条例》立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旅行社“零负团费”接团可处10万元罚款;鼓励旅游者利用带薪年假假期,错峰出行旅游;未经旅游者同意,旅游经营者禁止擅自转团、并团,或强行滞留旅游团队及在旅途中甩团、甩客。建立健全辽宁旅游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旅游主管部门和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食药监等有关执法部门,应当在旅游旺季游客密集的景区、景点,现场受理和解决旅游投诉纠纷。为呼应《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提升公民文明出行意识,旅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旅游诚信记录,及时向社会公布诚信和违规企业及个人名单。

(责编:刘佳、连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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